新型诈骗又出现,警惕“外地投资商”
更新时间:2022-06-17 已浏览:74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出行偶遇“外地投资商”和你换现金?千万别转账!
近期,梅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三起同类型诈骗案。三起案件诈骗手法相似,在同一天晚上分别发生在梅江区某小区、万达广场及五华县中医院门口。
2021年10月初某天,三名男子从安徽开着租来的名牌汽车到达梅州,商讨确定诈骗方法后,在上述三地分别冒充香港、新加坡等外地投资商,以手机和银行卡在当地不能使用,想换取现金为由,搭讪年轻女性,骗取受害人财物后扬长而去。
经查,三名被告人梁某远、杨某、刘某分别对三位受害者行骗,涉案金额合计26246元。其中,杨某在已骗取受害者5000元的情况下,还以接待客户为由,让受害者帮忙购买两瓶五粮液白酒及一条中华香烟(折合成人民币3246元)。三名被告人作案后逃窜至惠州,五天后被梅州公安一举抓获。
据三名被告人供述,其主要行骗对象为独自出行的年轻女性。选择晚饭后在人流量大的路段行骗,市民的警惕性较低。不仅如此,三名被告还以高仿名牌戒指作为抵押,博取受害人信任,又制作假转账页面,让受害人误以为已收到钱款,只是还未到账,一步步掉入陷阱中。
2022年1月中旬,梅江区人民法院对三起诈骗案分别开庭审理,结合案情、诈骗金额等情况,分别对三名被告作出判决:梁某远获刑九个月,处罚金10000元;刘某获刑七个月,处罚金8000元;杨某获刑六个月,处罚金6000元,三人作案工具均被没收。
【法官提醒】诈骗手段不断更新,我们的防范意识也要及时跟上。保持人性善意的同时也要学会辨别陌生人的求助信息,涉及钱财更要提起十二分的警惕。女性外出最好结伴同行,注意人身安全,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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