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诈骗还企图销毁证据,这个团伙难逃法网
更新时间:2022-08-01 已浏览:1155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近几年,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各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更加层出不穷。近期,梅江法院就审理了一宗涉此类案件。这个十几人的团伙不仅跨国实施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还企图销毁证据,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20215月起,被告人刘某强伙同他人,提供作案手机、电脑等设备和话术本,租用梅江区江北一小区套房,以此为据点,雇佣被告人陈某强、陈某辉等9人为业务员。业务员通过LINETinder等境外聊天软件添加在日本的被害人为好友,谎称自己是在日留学生,可提供有偿性服务。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就以不方便收现金为由,让被害人到便利店购买面值为100005000日元的VP充值卡,并让被害人把卡上的密码刮开,拍照传送过来。拿到图片后,再由专人负责处理,卖卡所得钱款由刘某强把控。业务员每骗得10000日元,可得提成人民币200元。

至去年10月底案发,这个诈骗团伙一共骗得人民币300多万元。其中,为首的刘某强获利170万余元,陈某强获利55万多元,数额特别巨大。在公安机关对他们实施抓捕行动时,刘某强还将4部手机、5个笔记本电脑硬盘从套房24楼的窗户抛下,企图销毁证据,此举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经梅江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强以诈骗罪、高空抛物罪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二千元;陈某强、陈某亮等9人因诈骗数额不同,均以诈骗罪被判处五年七个月到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三万到五千元不等的罚金,他们的违法所得也被依法追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万余件,6.1万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一起起案件的背后,承载了无数受害人辛苦赚的血汗钱。数字之庞大,令人难以想象。广大市民要树牢防范诈骗意识,警惕各种类型的电信网络诈骗,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