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抗法阻碍执行,拘留+罚款!
更新时间:2023-11-20 已浏览:81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今年8月的某天下午,梅城一饮食店中发生了这样一幕:一名女子右手拿着一把水果刀,用刀尖抵在自己的腹部,正与几位身穿法院执行服的人员对峙着。女子情绪激动,大声嚷嚷着:“如果你们要带走他,我就了结自己!”这正是梅江法院执行局执法的真实现场。

事情起源要追溯到几个月前。郑先生主要从事装修工作,近几年为邓某所领装修项目提供人工和部分材料,经结算,邓某一直拖欠4.9万元未支付。多次催收无果后,郑先生把邓某告上法庭。梅江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判决,判令邓某支付4.9万元给郑先生没想到邓某无视法院判决是拒不履行

在郑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后,负责该案的承办人查询到邓某与一案外人刘某芬还合伙经营了一家饮食店,便和几位执行员前去传唤邓某履行付款义务。见到邓某后,承办人进行了一番耐心劝解:“既然你现在还在经营店铺,说明有一定收入来源,不如今天就把判决履行了,这样对双方都好。如果你还是不履行义务,我们将会查封饮食店,对店铺营业也有影响,为了几万块实在没必要。”承办人的释法明理并没有换来邓某的配合,同在店内的合伙人刘某芬手持尖刀抵在自己腹部,声称如果要带走邓某则自我了结,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面对这种紧张局势,执行员一边告知刘某芬不要妨碍公务,一边劝其放下菜刀,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在多次警告无果后,执行员果断上前将刘某芬控制,化解了险情。随后,梅江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六)项的规定,分别对刘某芬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司法人员执行务,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拘留五日的决定;对邓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